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天天快看点丨汽车维权碰到这些事儿可以这样解决 南京市消协发布2022年度汽车消费投诉分析报告为您支招

发布日期:2023-03-09 22:08:03 来源:扬眼 分享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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扬子晚报网 3月9日讯(记者 姜婧仪 通讯员 王芙蓉)app上领取的千元券线上购车无法使用怎么办?刚提车就发现刹车失灵如何维权?充电桩坏了商家竟然拿旧充电桩替换该不该?3月9日上午,南京市消协发布了2022年度南京市汽车消费投诉分析报告。其中,多起消费维权案例的成功解决为大家带来了参考方法。

投诉内容分析

据南京市汽车消费维权专委会统计,2022年全年南京各级消协组织共受理汽车类消费投诉5186宗,涉及整车品牌78个。其中,投诉最多的类型是经营者拒不履行合同约定,然后是质量问题投诉。与上一年度相比,2022年南京汽车消费投诉量大幅增加,从3797宗上升至5186宗,不履行合同、质量问题较为突出,涉及汽车品牌也更为集中,豪华品牌、合资品牌投诉量排名靠前。投诉量增幅较多的品牌包括哪吒增长了566.7%、特斯拉增长了114.8%。

报告中还公布了多起维权成功的案例。消费者倪先生2022年5月8日购买了一辆汽车,价格为227000元,附达某汽车销售APP上1000元礼金券,购买车辆后,5月10日联系商家要求兑换,4S店告知需联系平台兑换。消费者联系平台被告知需联系商家兑换。诉求人不认可,要求进行兑换。根据《家用汽车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》(下简称《家用汽车三包规定》)第四条,家用汽车产品经营者之间可以订立合同约定三包责任的承担,但不得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。不得免除或者减轻本规定所规定的质量义务和三包责任。经调解,2022年6月10日,4S店与客户协商,赠送2次保养,双方和解。

消费者牛先生2021年5月13日购买了一台总价41万元的某品牌新能源车,2021年10月份行驶过程中,车轮突然抱死,拖到商家进行检测,检测为电机故障。消费者提出退车,经商家与厂家沟通,数月后告知消费者,厂家不同意退车,可补偿2万元。消费者同意补偿时,厂家反悔称,电机故障问题,需要召回,不认可补偿2万元。根据《家用汽车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》(下简称《家用汽车三包规定》)第四条,家用汽车产品经营者之间可以订立合同约定三包责任的承担,但不得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。不得免除或者减轻本规定所规定的质量义务和三包责任。经协调,商家为消费者提供代步车,修复车辆,提供两万元电卡补偿。

消费者伍先生反映2020年4月在某4S店购买某品牌电动汽车,价格为328000元。商家同时配送的充电桩于2022年6月底坏了,更换了2次,第二次更换的充电桩是旧的,商家表示充电桩质保期从购买汽车开始计算起。消费者对此不认可,要求更换新的充电桩,质保期从更换时间开始计算。而根据《家用汽车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》第二十九条规定,按照本规定更换的家用汽车产品,其三包有效期和包修期自更换之日起重新计算。经协调,商家同意为客户更换为新桩,投诉人表示接受。

扬子晚报/紫牛新闻记者 姜婧仪 通讯员 王芙蓉

校对 陶善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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